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东审服务范围

  • 北京 电话:400-139-4131
  • 上海 电话:400-139-4131
  • 深圳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办税指南 纳税日历 办税服务 电子税务 深圳财政 深圳科委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财税政策Dongshen publications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 > 财税政策 > 通知公告

公司和员工共同出资购买的电脑,员工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归员工所有该如何入账?

添加日期:2015年02月03日

问:公司购入电脑,基本是给到员工个人了,个人出30%的钱,公司出70%的钱。公司规定:员工如果两年内离职,那么按照未到两年的月份按月退还公司款项,如果两年后离职,笔记本归个人所有。这种情况一般来说怎么入账合理?

答:购入电脑

借:固定资产(70%)

:其他应收款——员工(30%)

贷:银行存款

提前离职收回赔偿

借:现金(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两年后离职处置电脑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70%)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分享到:

东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东审版权所有京ICP备0600076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744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