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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的发票票种、在用的发票票种有哪些?

添加日期:2017年08月03日

 

作废的发票标种有: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百元版)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千元版) 

北京市出租汽车专业发票(非刷卡)、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专用发票和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专用发票(贰元版) 

纳税人如持有上述发票的,请尽快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缴销。

在用的发票票种有:

除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和六联)、北京市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和五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目前保留的普通发票票种如下: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通用机打发票(税控折式) 

通用机打发票(税控卷式) 

通用定额发票(八个版面) 

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八个版面) 

新版出租汽车专用发票 

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含门票和过桥过路费发票等)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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