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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不同项目的劳务报酬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转自互联网       添加日期:2014年10月30日

  问:取得不同项目的劳务报酬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明确,“同一项目”,是指劳务报酬所得列举具体劳务项目中的某一单项,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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