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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汽车有偿提供给企业使用,费用能否扣除?

来源:中华财会网       添加日期:2014年10月11日

  问:私人汽车有偿提供给企业使用,费用能否扣除?
  答:企业确因经营需要使用私人汽车,应签订租赁合同,所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如租赁费、汽油费、保险费等可扣除。如与取得收入无关或支出不合理的,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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