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东审服务范围

  • 北京 电话:400-139-4131
  • 上海 电话:400-139-4131
  • 深圳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办税指南 纳税日历 办税服务 电子税务 深圳财政 深圳科委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每日一题

每日一题

2014年汇算清缴有错误需要重新申报?

添加日期:2019年05月29日

问题:公司发现201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错误需要重新申报,但是税务说系统升级2016年以前的无法重新申报。是否有政策依据我们可以柜台手工重新填报?
      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第十条规定,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据此,企业在汇算清缴结束后发现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政策规定追溯调整除外),不予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东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东审版权所有京ICP备0600076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744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