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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题

以前年度的房租发票,可以在本年税前扣除吗?

添加日期:2018年01月25日

问题:本年取得以前年度的房租发票,可以在本年税前扣除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据此,企业取得以前年度的房租发票,应调整所属年度所得额,不予跨期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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