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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商解读新《反不正当竞争法》

添加日期:2017年11月17日

   新法更具时代感 规制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亮点突出 
  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和颁布实施正当其时。”四川省工商局竞争执法处处长杨键表示。他认为,新法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法律界限更加清晰。通过对旧法中限制竞争、行政垄断、低价倾销、串通招投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删改,厘清了同《反垄断法》、《商标法》、《广告法》《招标投标法》等的交叉重叠甚至不一致的内容,
保持了法律规定的协调一致。 
  二是执法力度更加强劲。新增的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务以及查询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银行账户的规定,让执法人员有法可依,加强了执法力度,维护了执法权威性。 
  三是组织机制更加完善。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了要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扩展了行政处罚的范围和加大了处罚力度,规定了减轻和不予处罚的情形,明确了行政程序上的要求,在增强部门间协作的同时,明确了部门权责,防止了交叉执法。 
  四是与时俱进更具时
代感。与旧法相比,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更加突显了时代特征。针对日益繁荣的网络经济,新法对打击网络虚假销售、虚假刷单、假冒伪劣、不当竞争、平台恶意不兼容等行为进行了细化和修改。修订了虚假销售、恶意刷单、商业贿赂等行为,使新法能够适应当前发展的需要。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杨键表示,新法的修订是为了解决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护航经济发展,更加有力地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川省工商系统会把贯彻落实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
际行动,切实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维护好市场秩序,促进四川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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