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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信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继续免征印花税?

添加日期:2017年09月06日

 

问题: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信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继续免征印花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1]105号)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据此,自2014年11月1日起,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应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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