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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正研究淘宝店家缴税政策

来源:东方早报       添加日期:2014年03月10日

  这里说的未征税对象,应是指以个人身份在淘宝等平台上经营的那一部分电商。由于这些个体网店没有工商注册,无实体店经营,经营数据、收支电子化,分布区域广,给我们“实体化”“属地化”的监管部门工作带来巨大挑战。
  日前在两会新闻中心举行的网络访谈中,针对电商征税问题,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副司长张佩东表示,相关部门一直在关注这个问题,并在积极研究对策。
  张佩东说,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应尽的义务,税法对传统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是统一适用的。简单说“未对淘宝等电商征税”是不准确的。因为,这要区分一下电商的身份,这里说的未征税对象,应是指以个人身份在淘宝等平台上经营的那一部分电商。由于这些个体网店没有工商注册,无实体店经营,经营数据、收支电子化,分布区域广,给我们“实体化”“属地化”的监管部门工作带来巨大挑战。
  张佩东表示,相关部门一直在关注这个问题,并在积极研究对策。具体情况建议向税务主管部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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